当今家谱有何特征和目的
家谱在著述对像上的特征
著述对像即家谱所记录的对像。国史和方志是以地域来确定著述对像的。而家谱则以血缘关系来区分。在著述对像上,家谱体现的特征为:
1、血统的纯一性
旧时修谱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辨世系,明尊卑。在中国,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血缘始终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伦理问题,此间稍有差失,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紊乱,与事者则被斥为“乱伦”,在社会上颜面扫地,无以立足。与血统相较,其他任何功名显爵、尊严荣耀都要退避三舍。大家知道,许多家谱中都有攀附名人之弊,甚至有冒祖之嫌,从而使家谱的真实性受到怀疑。但这种攀冒,绝大多数只限于外纪和远祖,内纪和始祖、始迁祖以后,因事渉血亲,绝大都数家谱都极其严謹,不敢越雷池一步。因此,在血统方面,谁可入谱,谁不可入谱,几乎所有的宗族都有严格的规定,并用明确的文字登载于族谱之中,用以维护血统的纯一性。
2、对像的完整性
对像的完整性是针对家谱采编人员的作业规范性要求。首先,国史和方志,其编撰者在记何人,述何事及何种规格的人方可入传等方面有一定的可控性,并可以有编者的倾向性。但家谱则不同,同一血缘集团中的任何个人,只要不是因品行等原因被削出谱,不管阿狗阿猫,一律都要收入,并要确保其排号、名讳、生卒、妻室、子女等基本情况的完整性,在世系和世传中加以体现。在这方面,家谱体现了同族成员之间的平等性,编撰者不能做任何手脚。
另外,家谱无论与通史、断代史、编年史、方志都有本质的不同,即入编的标准不同。只要涉及族人,无论时间、地域有何差异,家谱都要尽可能采入;和族人无关,即便是天大之事,也可置之不理。
3、取舍的灵活性
家谱的内容,在体现完整性的同时又表现出相当的灵活性。即便在世传之中,渉及到具体每个排号下文字的多寡,除了名讳、生卒等必备项外,其他内容可有可无,相当灵活。有的排号下只寥寥数字,有的多达上千字,其间已有天壤之別。更有甚者,家谱可以根据每个成员经济和政治地位的不同,为家族中突出的人物作行传、行略、家传、寿序、像赞等,甚至于可以把一个人的著作全部或部分地采入其中。如本县宋人王奕的《卧云诗集》、清人王昌业的《磐石小品》,单行本早以失传,皆因宗谱采入得以完整地保存。正因如此,家谱在保存文化遗产方面功不可没。
4、表述的个案性
以人系事是家谱的特色。为传人、记事的目的而编写的家谱,有史学著作的共性。许多人把内容的丰富性和真实性作为家谱的特征。诚然,家谱存在着上述特性。家谱的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由编撰者的身份决定。由于家谱的记载对象是自己的族人,编撰者大多是该姓的子孙或者亲朋好友,故而对所编撰的内容比较熟悉。特别是对本族的重要人物,耳熟能详。再者,子孙记载祖、父之事,必然唯恭唯诚,不敢马虎,也不敢苟且。这是家谱真实性的重要保证。家谱内容的丰富性,主要是指它涉及到了地方习俗、科举文化、地理状貌,以及建筑、桥梁、墓葬、古迹等,并且记载较为详细。这对后人研究是大有裨益的。
但笔者以为,内容的丰富性和真实性是一切史学著作所必备的共性。中国的史籍,无论是正史还是方志,无论是记传体、记事本末体还是编年体,其内容都包罗了一国、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和国史、方志相反,鉴于种种原因,家谱一般都不直言政治和政事,它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反映是隐性的,是人们对家谱作总体把握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推理等方式抽象出来的。除了序、跋之外,家谱一般不会对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大量着墨,它注重的是个案的记录。也正因如此,它对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反映也就更具体、更生动,但有时也可能是偏面的。
家谱在著述目的上的特征。
家谱作为史籍,是有其明确的编撰目的的,且这种目的和其它史籍有着明显的不同。最早官修的谱牒,记录的是帝皇将相、王公大臣的世系。东汉之后,因推行九品中正制,仕途为世家大族把持,谱牒成了仕官和婚姻的重要依据,仅有官修之谱已不能满足仕族阶层之需,于是家谱就出现了。到了隋唐以后,由于科举制度的确立,加上历经长期的战乱,不仅仕宦之途世家大族已无法操控,即便婚姻观念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变得婚姻“不尙阀阅”。至此,官修宗谱已失去了仕宦和婚姻的实际用途,所以,到了宋代,政府已没有必要像魏晋南北朝隋唐那样设置专门的图谱局来搜集、编撰、管理士族的谱牒了,官修谱牒走到了尽头。而家谱的体例经欧阳修、苏洵得以奠定。于是,在朝廷的倡导、文臣的垂范之下,私修家谱遍及全国,编撰家谱的目的也由仕宦婚姻之凭籍,转而成为尊祖收族的依据。然而,作为一族之谱,它还有两个潜在的目的:
1、光前裕后
编修家谱的直接目的可能各不相同,但最终都要归结到光前裕后之上。所谓光前,就是要把祖先的美德懿行充分地整理揭示出来,发潜德之幽光。所谓裕后,就是要用祖先辉煌的业绩、高尚的情操来陶治、激励后人,让他们壮怀激烈,奋发图强,从而创造出比前人更大的业绩,达到子孙繁衍,家族荣庞的目的。如果人人都以光前裕后为已任,由身而推于家,由家而推于族,由族而推于一姓,由一姓进而至于全国,那不正好是我们衷心希冀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吗?
2、隐恶扬善
为了达到光前裕后的目的,家谱在取材和编撰过程中就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那就是隐恶扬善。隐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谱编纂中遵循这一指导思想,那是孝道的具体体现。更何况隐恶只是不彰恶,并非抹杀恶。任何人的祖先,如果真是大奸大恶之人,即使本族宗谱不载其恶,正史、方志及和它地域相连的其它宗族的家谱中也必书之。纵观中外历史,即使是十恶不赦之徒,也可能有一言可采,一行可嘉。而在我们的正史、方志之中,往往是好人好上天,恶人恶到底。这对一个历史人物来说,不仅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公正的。家谱讳其丑言恶行,传其嘉言懿行,正好从另一个侧面弥补了正史、方志之不足。所以,要想客观地了解、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家谱的记载往往弥足珍贵,有时侯甚至是无可替代。
综上所述,和其它史籍相比,无论在例体、对象、目的诸方面,家谱这种应用范围最广、流传数量最多的历史文献,都显示出了其明显的特征。对这种特征研究得越深入,我们对家谱中保存的各种信息的把握就越全面,越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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