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试是中国科举制度中最高一级的考试,由唐高宗首创于显庆四年(公元659年),但规模不大。后来武则天于天授元年(公元690年)“策贡士于洛成殿”。后于宋开宝六年(公元973年)成为定例,由皇帝亲自在宫殿中主持;有时皇帝会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这种形式传至朝鲜、越南,也由当地的君主或亲自、或派大臣主持。通过殿试录取的就是进士,其中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称为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