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参议院
历史
加拿大上议院是根据英国政府通过的《1867年英属北美法案》,在1867年7月1日成立。加拿大国会是仿效英国西敏系统,而英国的上议院是代表上流社会人士。最初设置上议院的目的是为避免民粹。但是现在在很多加拿大人的眼中,被委任为上议院议员是一种政治回报。而且从1867年起,全国各区得到上议院议席没有变。所以现在上议院议席与加拿大人口分配比率不均衡。
1992年,加拿大为举行了公投,提议修改的其中一部分是有关上议员的产生方法,令总理需要委任各省政府提出的人士成为上议员,并且令各省份均有相同数目的上议员,这个修改没有被通过。
亚伯达省由1989年起,于省选时都会同时举行上议院选举,选民有权选出代表亚省的上议员。亚省政府其后会要求总理于亚省的议席出现空缺时提名当选的人士。虽然如此,总理法律上没有必要委任当选人士。首位由选举产生的上议员于1990年获委任,其后总理哈珀于2007年及2011年提名了以选举产生的亚省上议员。
加拿大总理贾斯汀·杜鲁多为改革参议院功能,于2016年3月任命了35名参议员,该35名参议员为无党派,组成无党派党团,但不设党团领袖及党楩。
成员
根据加拿大宪法,每个省份和地区可以得到一定数目的上议院议员。宪法把加拿大分成为四个地区(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大西洋省份和西部省份),每个地区同样得到24个议席。另外,《1867年英属北美法案》规定所有上议院需要是年满30岁或以上的加拿大国民。还有,上议院议员亦需要有至少值$4000的土地和有至少值$4000的财产。这个规例的原意是因为上议院是保留给上流社会的人士。在2005年,一个上议院议员的年薪是$119110。以下是根据加拿大宪法说明各省和地区可得的上议院议席:
加拿大东部
大西洋省份
因为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在1949年才加入加拿大联邦,宪法没有把它放入任何一个地区内。
西部省份
其他地区
议席分配
注释
上议院改革的政治议题
现在改革上议院这个议题不是一个加拿大人觉得是最重要的政治议题。在下议院,在野的加拿大新民主党和魁人政团坚持废除上议院,把加拿大立法机构实行一院制。保守党支持一个“选举出来的上议院”。每个省份有相同代表的(equal),和有效的(effective)上议院,类似于美国参议院。自由党没有具体上支持任何改革,但是愿意跟省份讨论这个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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